四、综合其他
3月,温州出台农民自建房建设“五个必须”规定
3月23日,市政府公布农民自建房建设“五个必须”规定——即必须要有建设规划管控、必须要有房屋结构设计、必须要有合格的施工主体、必须要有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必须要有竣工检查验收。
3月,市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3月29日起,市区范围内(洞头区除外)试运行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3月31日正式实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市民可提前进行预约取号。
3月,《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出台
3月底,《温州市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出台,4月1日正式施行,这项政策中的重点,就是将老百姓若干年以后要得到的安置房,通过货币的方式直接给他,对原拆迁地块做全域功能再规划。新政策中的一些新变化,可以让市民能够在货币安置中,获得更多的利好。
5月,瓯海区出台《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4月26日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适用于瓯海范围内合法(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已取得产权证和土地证)或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农房的改造建设,内容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建设规模确定及审批、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3月30日,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月1日起 浙江商品房交付后样板房要保留6个月
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提出,房地产经营者在样板房上“玩猫腻”的,最高可罚款50万元。商品房交付后,样板房要保留6个月。
12月1日起,温州4层以上新建住宅强制安装电梯
5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新版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中强制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住宅设置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安装平台,设置信报箱时配套设计智能快件箱。该标准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6月1日起 温州市区新建住宅将实行全装修
从今年6月1日起,市区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此外,各县(市)也将实施住宅全装修,其实施的中心城区范围则由当地政府明确。
6月1日起,瑞安住宅全装修落地
自6月1日起,瑞安市安阳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新出让商品住房或划拨国有土地上保障性住房(村安置房和旧村改造用房除外),均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6月1日起,温州住宅将发展低碳节能的绿色建筑
自6月1日起,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正式施行,这让绿色节能建筑的发展备受瞩目。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我市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发展绿色建筑,在我们身边,低碳节能的绿色建筑越来越多,并成为未来温州人居发展新趋势。
6月1日起市区楼盘须全装修交房 每平方米造价不低于1000元
5月下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确定市区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的全装修工程单方造价不应低于1000元。单方造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造价。
6月,温州发布《温州市本级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6月1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发布《温州市本级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进一步统一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提升拆迁安置小区建设品质,让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同质,加快城市转型发展。
7月1日起,我市新开楼盘实行开盘实名制 房开拒签就暂停网签
从7月1日起我市启用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认购定位单”功能,以此遏制“炒楼花”现象。监管措施主要内容分为“购房实名制”,“开盘启动认购定位单”,“不准办理退购手续”,“房开合理定价”等几点,严厉打击“内外勾结更名倒卖房号,肆意炒房,定价不合理”等违规行为。
8月1日起,“类住宅” 审批被停止,商业办公楼不能叫“公寓、花苑”了
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8月起实施,该实施意见指出公安、教育部门不得将商业、办公类项目作为办理户籍、学生入学等手续的依据。
8月,温州市区容积率计算新规施行
8月18日,温州市规划局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温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主要体现在架空层和公共开放空间容积率计算、跃层住宅设置户内通高的要求、对建筑的飘窗、阳台、设备平台、花池等空间的容积率计算等方面。具体表现为:
1、立体车库和用于停车的架空,不计入容积率
2、住宅层高超过3.6米,按1.5倍计算容积率
3、今后只有套内建筑面积大于144㎡的户型才能做跃层
4、阳台“大面积赠送”将成历史
9月,温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9月上旬,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只要这些单位的2/3业主同意,就可提出申请。该《意见》自2017年10月8日起实施。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或别墅、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
11月,洞头发布“人才新政20条” 无住房人才最高可获200万购房补助
11月下旬,洞头区出台《推进“才聚百岛、智汇洞头”的实施意见》。对全职在岗、签订服务期5年以上合同且符合市、区住房政策规定,在温州市区(含洞头)无住房的各类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最高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12月中旬,鹿城区政府发文表示将要试行“房票制”
12月中旬,鹿城区发布《关于鹿城区实施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购买工作的试行意见》。《意见》指出,自2018年1月12日起,鹿城区将试行“购房房票”制度,即符合条件、选择全额期房收购或货币补偿的被征迁对象,可选择将原补偿协议应付总金额转为“购房房票”后,凭“购房房票”来购置安置性质住宅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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