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央行正式宣布“限贷”松绑,房贷还清后再次贷款购房可算首套,利率最低七折。继9日建行、农行、工行回应已落实房贷新政后,随后中行、招行、兴业银行等银行也回应落实房贷新政。那么全国房贷新政的落实具体情况如何?温州的又是怎样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房贷新政落地的具体情况。
导读|
温州:中国银行和浦发银行已实行房贷新政
全国:四大银行、招行、兴业银行均已实行房贷新政
各分行:各地分行纷纷配合总行出台房贷新政细则
记者从温州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中国银行已按照新政受理客户的房贷申请。此次新政规定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的政策。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0%。
浦发行温州分行已开始按房贷新政发放贷款,房贷利率基本上是基准利率9折优惠。该行国庆节后就开始按房贷新政接受市民申请,目前已有批准的房贷申请,但利率都是基准利率9折优惠。
“现在来我行办理房贷业务的客户都可按新规定走了。至于能不能打七折,具体要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一般来说,想拿这个折扣门槛会比较高。”温州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同为温州本土银行的鹿城农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称,他们行已经根据央行精神制定新的房贷政策,目前正在走流程,很快就能正式公布执行。据了解,今年九月初,鹿城农商银行率全市之先推出首套房按揭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基准利率9折优惠,被视为我市银行房贷利率优惠重启的信号。
建行温州分行也于近日接到上级行通知,开始按照央行和银监会的最新政策受理个人住房贷款。建行人士同时称:“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客户,只要贷款已结清,也能申请贷款。”
在央行给房贷松绑之前,第三套房及以上是禁贷的,建行此举意味着多套房“禁贷”在执行层面上也正式放开了。业内人士表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对多套房的贷款申请客户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只要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均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首付成数会根据客户征信状况决定。
此外,还有多家国有银行及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面对记者采访谨慎回复,目前仍处于受理阶段,具体办理要等上级行的正式文件。
8日有消息称,针对央行“认贷不认房”的新政策,工行已经出台相关细则。对此,工行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央行、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
有消息称从链家地产工作人员处获悉,中介已接到上级口头通知,工行、农行已出台具体房贷新政细则,内容包括名下有房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最低8.5折等。对此,法晚记者上午走访大望路、光彩路附近的多家农行网点发现,尽管暂未收到正式通知,但各农行网点已经按照口头通知,开始进行首套房认定。
被曝出的银行房贷细则
1.名下无房或1房、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8.5折(配相应产品);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2.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基准;
3.名下多套住宅,其中有1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结清或已结清,现可认2套,首付6成,利率基准上浮10%;
4.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其中有2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结清或已结清,不可以申请按揭;
5.取消外地人原“要求提供的个税或社保凭证”。
继招商银行之后,中国建设银行10月9日也宣布执行“贷清不认房”的房贷新政,这是首个开始执行新政的国有大行。建设银行昨天表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
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中国银行10日表示,中国银行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招行从10月8日起开始实施新政。”昨日,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招行将在房贷额度上,单独拨出信贷额度用于支持购房贷款市场需求,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适时调增房贷额度。不过,这位负责人坦言,具体房贷细则和首套房利率定价还需等待总行通知。“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还是要根据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等来确定。”
兴业银行方面表示,二套房等房贷政策方面,各分行可综合考量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在央行、银监会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在首套房贷款方面,兴业银行只提到最低首付比例可为30%,而对于市场更为关心的贷款利率方面,则未透露相关信息。
国庆前夕,央行发布房贷新政后,建设银行首家出台执行细则明确,同时表明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今日建行浙江省分行回应中新网记者表示,浙江分行已明确两点,但是首付比例及利率问题还在细化。建设银行9日公布的房贷细则表明,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一是贷款结清均认定为首套,只要借款人家庭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最低可至基准利率的0.7倍,放开了之前“认房又认贷”的首套认定标准。
二是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排屋等非普通商品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同时根据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将非普通商品住房(除别墅、排屋)的价值标准明确为500万元及以上,体现了商业银行对高档住房贷款定价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三是非本地居民无需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当地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进一步体现对非本地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专家认为利率折扣大小是关键。
在国庆节前,中行丢下一枚“重磅炸弹”:房贷新政出炉,房贷款还清便是首套房,并且可以享受7折优惠。此消息一出备受关注,但因为节假日关系新政貌似并无实质性进展。近日,有消息称,部分银行房贷具体细则已经出来。
农业银行,工商银行:
1.名下无房或1房、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8.5折(配相应产品);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2.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无贷,现可认首套,首付3成利率基准;
3.名下多套住宅,其中有1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现可认2套,首付6成,利率基准上浮10%;
4.名下2套或以上住宅,其中有2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不可以申请按揭;
5.取消外地人原“要求提供的个税或社保凭证”
农行广东分行启动认贷不认房
记者10月10日从农行广东省分行获悉:该行已于国庆黄金周后首个工作日起,正式执行国家首套房贷款新规,但暂时只是执行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而利率依然维持不变,仍按基准利率上浮2%。
多家农行网点证实,农行从今天开始,将按新政实行首套房认定,但房贷利率暂未发生变化。农行光彩路网点和华贸支行个贷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均称,已经开始执行房贷新政,“已经还清贷款的客户,再次购置房产可按首套房执行。但目前利率上不敢保证,需要先进行资质评估,资质良好的客户目前最低可按9.5折利率执行。”
1、对已拥有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含拥有多套住房且均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贷款情形),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3成实行基准利率。
2、如客户名下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首付7成贷3成,利率上浮10%。
3、如客户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则不予以贷款。
4、取消非本地居民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要求,可视同本地居民申请住房按揭贷款。
工行房贷新政细则全文如下:根据工总行最新通知,我行实行差别化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于不符合以上情况的,首付款比例继续按照现有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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