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区北沙东片区A-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和规划指标概况:
二、该地块具体位置、四至范围和其他设计条件以住建部门出具的地块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7)洞规设字13号为准。
三、地块竞买者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洞头区北沙东片区A-10-1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买者若属区域外公司及自然人的,竞得地块后应在本地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在报名申请时明确拟成立的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该地块竞买申请人应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均不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
凡有意参加本次挂牌地块竞买者必须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与挂牌地块相关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公司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竞买保证金
洞头区北沙东片区A-10-1地块为人民币9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开户单位: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201000018566624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挂牌出让时间
洞头区北沙东片区A-10-1地块挂牌出让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时30分止。
九、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黄女士(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56727872 郭先生(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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