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网讯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套房首付降低至四成”、“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五年缩减为两年”, 楼市组合拳的力度超出人们预期,让人们一下子回想到了2008、2009年楼市政策最优惠的时期。现在,国家政策利好已经出台,不少业内专家预测,地方政府一系列政策也有可能跟进,那么未来还将出台哪些利好楼市的政策呢?
对比当年,为了提振房地产业,2008年年底中央和温州地方政府出台对涉及购房入户、税费减免、二套房贷、公积金贷款等方方面面给出了政策优惠。小编整理了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房贷首付及利率、税收相关的政策。
公积金相关政策
2008年11月15日,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即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到购房总价的80%,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5%下调到3.87%。
自2010年8月1日起,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不低于50%执行;第三次以上,暂停办理。
2012年7月,我市对于资金较宽裕的市区、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苍南县等多个区域实行了附加额度的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在这几个区域内申请贷款时,在按现行贷款政策计算后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在按房价可贷比例计算的范围内,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附加额度。
自2013年7月份起,平阳、泰顺、文成三地将最高可贷额度从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
自2013年12月1日起,我市苍南、洞头两地最高贷款额度将限制在50万元。
自2014年1月1日起,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暂停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申请附加30万元额度政策,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买房,最高可贷公积金额度将从现在的110万元恢复至原来的80万元。
自2014年11月22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2.60%调整为2.35%。在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自11月22日起,五年期以下(含)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00%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50%调整为4.25%。
自2015年3月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2.35%调整至2.1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75%调整至3.50%;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25%调整至4.00%。
2015年3月30日,央行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015年4月2日,温八条出台,这次的新政策放宽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比如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期限从原来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对比以上近年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3月30日国家出台的公积金最低首付为20%已和2008年的政策是一样的,小编咨询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暂不调整,如有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对外公布。目前有些地方的公积金已作出调整,如上海公积金首套房家庭贷款限额上调至120万,安徽公积金买房二套房首付降至30%。相信不久后温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将做出调整。<<<上海公积金新政:首套房家庭贷款限额上调至120万<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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