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7地块 | 宗地面积: | 92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鹿城区藤桥镇外垟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且≤2.4 | 建筑密度(%): | ≤50%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4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0万元 | ||
起始价: | 1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含)以上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2、已完成地块清理、埋设界桩,地上无建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买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地块产业条件:装备制造业。
参加挂牌竞买对象:竞买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如由鹿城区外企业竞得的,竞得人必须在规定的出让金缴纳时限内在鹿城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与竞得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违约。竞得人须与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凭该投资合同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鹿城区产业发展项目评估管理办公室初审,初审结果需在政府网站及市级媒体上公示,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到通过资格初审和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用地意向者名单后,方可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鹿城区产业发展项目评估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8030381;地址:广场路188号7幢215室)
三、本次挂牌不设底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4日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5月4日17时00分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5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5年4月22日9时00分至2015年5月6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国土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女士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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