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原创行情土地楼盘看房团购二手房出租出售论坛
家居企业营销改“吹”运动风
来源: 广州日报 微博 手机版+二维码
温州房网 https://www.0577home.net 更新日期: 2012/12/17 09:34 点击:1481
  •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温房网www.0577home.net,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点击温房网查看更多内容
  • 早前两三年,佛山家居企业最时兴的是邀请影视明星做代言,这一两年体育营销逐渐取代前者,成为炙手可热的营销方式,陆续有10家企业践行体育营销。

    部分受访企业表示,相对于影视明星代言,体育营销的费用稍低、风险小,更有利于传递品牌文化和理念。营销专家认为,无论是体育营销还是明星营销,都要视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明星、名人营销并非万能,企业可以考虑用虚拟形象做代言人。

    新现象:

    体育名人或团队成为“香饽饽”

    想知道佛山家居企业有多“爱”体育营销,看一组数字就知道。仅在今年,南庄一家陶瓷企业就宣布签约中国国家马术队,在三水设有生产基地的某瓷砖品牌签约世界斯诺克名将“中国神童”丁俊晖为全球品牌大使,佛山某卫浴品牌成为国家游泳队卫浴行业唯一战略合作伙伴,高明某陶瓷企业签约中国女排,另一家新兴的卫浴品牌冠名“世界女排大奖赛”。去年,佛山老牌卫浴品牌携手中国男篮,成为中国篮协唯一的陶瓷官方供应商,位于西樵的某瓷砖品牌冠名广东省武术散打队。

    此前,冰坛金牌伉俪申雪、赵宏博携手中国陶瓷城的一家陶企,某艺术瓷砖的企业赞助切尔西与广药中一队的挑战赛,一家中小型卫浴企业签下“跳水王子”田亮为代言人已成为行业佳话。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已践行体育营销的企业有10家。

    两三年前,家居企业最喜欢请的明星首先是影视明星,其次是体育名人,但从去年起体育营销日渐风行,已经取代影视明星营销,成为企业最受宠的营销方式。

    另外,家居企业以前喜欢个人营销,现在则更喜爱团队营销,借助体育团队营销的企业越来越多。体育名人或团队成为家居企业争相合作的目标,俨然“香饽饽”。

    效果:

    有的明显 有的一般

    南庄一家陶瓷企业曾请过影视明星代言,一年签约期满后没有续约,而是转向了体育营销,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体育营销效果更好,未来将继续推行。

    大部分受访的企业认为,做体育营销不能单独地从促进销量上来看,只要能推广品牌,也算是一种成功,当然最好是在推广品牌的同时,直接促进销售。一家卫浴品牌借助中国国家游泳队的一些赛事做了大量推广后,感觉品牌影响力有所提升,业绩也有上涨。不过,也有企业因为请的代言团队知名度不高,而且门类比较偏,表示“效果一般”。

    专家:

    体育营销长期好 明星营销短期优

    佛山家居营销专家邓耀邦表示,品牌营销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一般需要3~5年才能把一个品牌的精神传递给大众,这就要求签约的对象比较稳定。体育团队或个人形象一般比较健康,有利于企业长期的品牌推广。

    “明星营销眼球效应明显,短期内可吸引很多人关注,迅速提高品牌知名度。”他认为:“利用明星签售,效果很直接,但也很容易透支后期需求。”

    提醒:

    营销方式应视企业情况而定

    邓耀邦认为,无论是请明星代言还是请体育名人、团队代言,只要代言者够分量,都是一种企业实力的体现,也能给经销商信心。选何种营销方式,要视乎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有家居企业负责人表示,处于创业阶段、年销售额不超过两亿元的企业,不适合请明星或名人营销。营销专业人士阮晖表示,营销只是一种辅助作用,关键还是要看产品质量,对于一些产品销售依靠口碑的家居企业,请代言人未必合适。另外,一些企业用卡通等虚拟形象做代言,费用低且效果不错,家居企业也可以借鉴。(记者 曾艳珠)

  •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温房网www.0577home.net,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点击温房网查看更多内容
  • 如文中有所提及户型面积均指户型的建筑面积。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温房网www.0577home.net,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参与评论】

    如果出现这样的以下信息:
    请确认你的浏览浏览权限为默认 并能正确支持java脚本
    另请关闭某些网络防火墙

    艺境时空展厅颠覆温州想象 永嘉世贸中心展厅10.15启幕
    艺境时空展厅颠覆温州想象 永嘉世贸中心展厅10.15启幕
    待定
    区域:空
    待定
    区域:空
    待定
    区域:空
    楼盘名 区域 开盘日期
    Copyright © 2002-2024 www.0577hom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房网市场 版权所有 E-mail:info@0577home.net
    浙ICP备05043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