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说法,如何解决土地利用的供需结构性矛盾,是土地利用总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记者昨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
据悉,在上一轮规划即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期内,我市做到控制增量、平衡总量,建成了88000 公顷标准农田,提高了耕地质量,各年度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并注重对建设用地潜力的挖掘,形成了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性机制。不过,也存在对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等方面引导不够等问题。
对此,新一轮规划提出,重点通过“合理利用、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统筹用地”五大途径,全面提高温州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拓展发展空间,鼓励建设用地向海涂发展。
本轮规划时限为2020年。届时,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68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008公顷之内。同时,我市将对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优化,将全市域划分为中部瓯江两岸都市产业区、南部鳌江两岸轻工拓展区、北部山区旅游产业区、西部山区生态产业区等四个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中部瓯江两岸都市产业区,以温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北临楠溪江、雁荡山景区,西至丽水交界,南接飞云江,东至瓯江口,陆域总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内将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产业,中心城区外则着重发展综合效益较高的轻型加工业、临港产业、商贸物流及生产配套服务业,规划成为国际性轻工产业中心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
南部鳌江两岸轻工拓展区,以鳌江流域平原为主体,东到东海,西近南雁,南至浙闽交界,北临飞云江,陆域总面积约1700平方公里。区内以发展现代化农业和城镇功能组团并重,适度发展轻工产品生产基地,承接都市区轻工产业转移。
北部山区旅游产业区,以楠溪江、雁荡山景区为主体,包括北雁风景区、中雁风景区、楠溪江中上游流域,陆域总面积约2800平方公里。区内土地利用以保护性开发为主,主要发展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将本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山、水”旅游胜地和服务区域的生态休闲度假中心,禁止污染企业进入,禁止严重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
西部山区生态产业区,以飞云湖库区为核心,包括文成、泰顺和鳌江、飞云江中上游的内陆地区,总面积约4600平方公里。本区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主要的水源涵养区,区内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主要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饮用水保护区禁止一切导致污染的开发活动,限制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
温州是人口多、资源少的典型地区。据统计,我市人均耕地仅0.03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人均建设用地104平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温州土地利用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因此,解决土地利用矛盾,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是这次规划的核心。
此次规划范围为温州市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2255.77平方公里。规划分析了我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指出我市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主要为滩涂和山坡地资源。其中,适宜于围垦造地的滩涂约44800公顷;以山坡荒地为主的可开发土地约26800公顷;以疏林地为主的可开发改良林地84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