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国内第一个文化和旅游地产专业组织——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成立大会在黄山德懋堂召开,正式启动了为广大从事文化和旅游地产开发、运营工作的房地产企业、同仁搭建文化和旅游地产专业交流与资源共享平台的工作。
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是由全经联内从事文化和旅游地产开发的成员发起,融合了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链企业、机构等从业人员自愿参加的专业机构。是全经联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地产和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交流、交友、互相学习、合作发展的平台;是文化和旅游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与国外机构沟通的桥梁;是研究并实践中国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思想库。该委员会成员包括文化和旅游地产领域的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的投资商、运营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7月31日成立会议上,通过了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章程。聘任德懋堂董事长卢强先生为首任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主任;一研九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蔡洁,山海树集团执行董事、总裁金健为首任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聘请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客座教授吴必虎,高策顾问董事长李国平,北京时间传媒执行董事、首席营销官蔡照明等担任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顾问。
出席本次会员的全经联成员还有全经联执行主席杨乐渝、全经联常委黄玺庆、全经联常务副秘书长姜炜、全经联常务理事常涤非、全经联可续建筑委员会副主任张长征、全经联常务理事马超、全经联金融投资委员会筹备负责人王子晨及部分首批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委员。
本次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成立大会期间,与会全经联成员还围绕文化和旅游地产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考察学习了国内优秀的文化和旅游地产项目——黄山德懋堂。
附上: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称: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简称: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
第二条 性质: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是由全经联内从事文化和旅游地产开发的成员发起,融合了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链企业、机构等从业人员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三条 成员构成:文化和旅游地产领域的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的投资商、运营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凡是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以及文化和旅游地产并认同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章程的人员,皆可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职能:平台、桥梁、智库。专业委员会是全经联范围内文化和旅游地产和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交流、交友、互相学习、合作发展的平台;是文化和旅游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与国外机构沟通的桥梁;是研究并实践中国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思想库。
第二章 工作职能
第五条 工作职能
(一)为文化和旅游地产投资、开发、运营以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信息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
(二)为文化和旅游地产以及相关领域的投资、开发、运营企业与政府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
(三)为成员单位提供品牌推广和业务拓展的帮助;
(四)促进成员单位与国际接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种类:
(一) 法人会员:文化和旅游地产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设计、开发、投资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
(二)个人会员:文化和旅游地产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设计、开发、投资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的中高级从业人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委员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二)拥护全经联章程以及本委员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委员会的意愿;
(四)文化和旅游地产以及相关领域的行业骨干企业或组织或个人。
第八条 会员入会、退会的程序:(同全经联)。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可根据区域设置),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秘书若干。其中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构成专业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以主任会议的形式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工作。
以秘书长为首领的秘书处是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
主任由全经联常委会提名通过,全经联秘书长任命。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届。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全经联秘书长批准,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届。秘书长由主任任命,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届。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报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任期3年,可以连任一届。秘书由秘书长任命。任期不限。
第五章 章程的解释与修订
第九条 对专业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全经联秘书处审议通过。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条 本专业委员会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或者全经联秘书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成立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全经联秘书处。
全经联文化和旅游地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