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招生预警学校信息
当前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标准(施教区入学生源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100%)的学校有:
第一批:
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南浦小学;
第二批:
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
达到红色预警标准的学校(校区),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执行入学分流。
二、预警学校分流执行规则
预警学校(校区)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警分流机制》相关办法执行分流:
在执行对象上,根据红色预警学校初次发布公告时间,第一批红色预警学校的执行对象为2019年3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的施教区学生;第二批红色预警学校的执行对象为2021年3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的施教区学生。
在执行流程上,预警执行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流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招生当年红色预警学校招收非预警执行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按照施教区房产达到入学要求先后顺序接收相应数量学生。(“房产达到入学要求先后”排序方法:先按房产达到入学要求的学年先后排序;同一学年批次达到入学要求的,再按房产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三、新预警信息适时发布
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资料:区教育局 编辑:芸芸 责编: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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