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近日公告,公司实控人黄伟和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签署协议,新湖集团拟向黄伟转让公司股份4.2亿股,每股价格4.6元,支付对价19.32亿元。此次股份转让后,黄伟直接持股比例由6.98%升至11.86%。
新湖集团是新湖中宝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新湖中宝 37.29%股份,通过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新湖中宝5.38%和2.44%股份 ,总共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合计为45.11%。黄伟为新湖集团控股股东和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新湖中宝6.98%股份。
此次黄伟和新湖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湖集团的4.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88%,每股价格为4.6元,没有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宝收盘价的9折 ,支付对价为现金人民币19.32亿元。 此次权益变动后,黄伟直接持有新湖中宝11.86%股份计10.2亿股。
方正证券分析师洪亮认为黄伟斥资19.32亿元收购4.2亿股,而且价格几乎是协议签署日的市场平均价格,基本上平价收购,充分表明他是非常认可新湖中宝目前的股价。中泰证券分析师吴胜利指出,黄伟之前有过一次增持,3.3元增持了6亿股,此次新湖集团将新湖中宝部分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说明黄伟将资金打入新湖集团来满足公司资金运作,同时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此外券商还是预期看高新湖中宝的股价,东方证券上2016-2018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23、0.39、0.49元(原预测为0.20、0.32、0.42元),可比公司2016年平均估值为31X,给予公司估值31X(一次性股权收益不给予估值),对应目标价6.20元。广发证券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地产+互联网金控”双主业发展战略继续推进,优质的地产资源为互联网金控平台的搭建提供了扎实的资金基础。随着ToB端和ToC端互联网平台的完善,公司所持金融股权资源价值也将继续提升,互联网金控的业务边界也将持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