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我市启动专项行动,以城中村改造为龙头推进农房改造集聚,提高农房改造集聚档次,确保全市完成农房集聚改造85702户以上,新增农房集聚改造率5%以上。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平台,抓环境的关键是城市。
去年,温州以“破”的勇气、“攻”的决心,构建起了“1650”大都市发展的基本框架,全市乡镇(街道)数从290个撤并为131个,并建立了38个都市型功能区,在空间上为推进大都市建设、提升城乡宜居品质打下了基础,为城乡统筹开了个好局。
但我们必须清醒,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在温州才刚刚起步,农房改造集聚规模小档次不高,城中村改造还未破题,统筹城乡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今年,我市启动专项行动,以城中村改造为龙头推进农房改造集聚,提高农房改造集聚档次,确保全市完成农房集聚改造85702户以上,新增农房集聚改造率5%以上。
进行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更是当前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以往,温州城市建设,总是绕村而行,政策处理难,拆迁难度大,工程项目落地和建设被拖延。我们相信,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引导、发展规划、土地房产处置、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改造难题,改造后的城中村必将成为温州城市发展的亮点,为城市拓展出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市区规划建城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涉及96个村,建筑面积为401.18万平方米;旧房拆除建筑面积160.47万平方米;完成项目23个,建筑面积为107.08万平方米。
——2012年市区计划开工农房集聚改造项目8个,用地面积453.2亩,建筑面积67.52万平方米。
——2012年市(县)计划开工建设农房集聚改造260个,用地面积11442.8亩,建筑面积1741.5万平方米。
工作重点:
三策合一
扫清政策障碍
搞好城中村改造,政府和群众的目标是一致的。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以统一和规范市区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安置标准,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把城中村改造政策、拆迁政策、农房政策“三策合一”,为城中村改造扫清政策障碍。
在制订方案方面,本着“三可”(农民可接受,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和“三定”(定成本、定置换条件、定优惠幅度)原则,以《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为指导,逐村制定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规划引领
绘就农房蓝图
先期的评估、科学的规划都是“农房集聚改造”成功的先决条件。强化规划引领,精心做好农房改造集聚区布点规划,在“1650”大都市框架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相衔接,加快编制各层次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组织编制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年内全面完成县域内农房改造集聚区布点规划。
农房改造集聚项目主要布局在有二、三产业支撑的都市型功能区、大都市副中心、区域性中心镇。原则上,都市型功能区、大都市副中心农房改造集聚区规模要在150亩以上,区域性中心镇要在80亩以上。
强化保障
完成年度任务
实现“新增农房集聚改造率5%以上”这一任务目标,须强化用地保障、资金保障,改进集聚方式。
强化用地保障。确保每年大于10%的新增用地指标用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继续盘活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优先满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用地需求。千方百计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做好建新拆旧项目区的报批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做大做强县级投融资公司,加大各投融资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力度,提高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的融资能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四证”齐全后,项目建设主体可通过利息补偿和奖励政策,引导农民自愿提前交付集聚建房款。
改进集聚方式。按照就地就近安置和跨区域搬迁相结合的农房改造集聚办法,优先考虑就地就近安置需求,加大力度扶持跨区域和连片整村搬迁。引导下山脱贫、防灾避险、生态移民、工程拆迁安置群众迁入农房改造集聚区,各级财政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困难群众参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住房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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