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章映) 记者昨从房管部门获悉,温州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年)已获市政府审批通过。今后3年内,我市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全力构建包括限价房、经济租赁房等在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规划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海区。依照规划,今年起的3年内,市区将实现低保标准2.5倍以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廉租房7.2万平方米,单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约1550户,其中实物配租830户,发放租赁补贴720户。
经济适用住房以集中建设为主,3年内新开工建设62万平方米,单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为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的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1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套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左右。3年内市区将推出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申购。
在经济适用住房中,10%的房源将作为经济租赁住房。规划指出,经济租赁住房可以先租后卖,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腾退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
限价房将采取集中建设与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房源,单套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到2012年,生态园(三廊桥)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龙湾1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将开工建设。
此外,市区还将在3年内完成旧住宅区综合改造18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5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5万平方米。
今年作为落实市区住房保障规划的第一年,我市将陆续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按照规划,市区今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500户。经济适用住房今年将新开工22万平方米,并推出500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资格认定。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将加快步伐,其中市本级聚英家园一期200套以及瓯海区娄桥50套人才公寓,今年将投入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后续上市交易,也在此次规划中有了明确规定。如经济适用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根据原价格并结合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但房管部门将向出卖方收取交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购入时经济适用住房差价50%的收益(扣除控制标准面积以外以市场价增买的面积以及购买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时退出的旧房面积),交同级财政。
而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者,同样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由房改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而回购的限价房将继续用作限价房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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