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9)128 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城东工业功能区三期C4-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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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投 标 保 证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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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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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彩虹大道东侧、规划三路北侧,松阳路西侧 |
总用地面积9003.7平方米,出让面积8333.6平方米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 |
≤2.4且≥1.2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3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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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万元/公顷 |
75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竞买对象为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并以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单位名义参加竞买,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成立新公司对竞得地块进行建设投产,生产的工业项目必须与提交准入审查的项目相同。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 7 月 31日至 2009 年 8 月 11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9 年 8 月 14 日 17:00 时之前到苍南县经贸局或县招商办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贸局或县招商办将在 2009 年 8 月 19 日 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09年 8 月 12 日至 2009 年 8 月 25 日 11:00 时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8月 25 日 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09 年 8 月 25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09年 8 月12 日 8:30 时至2009 年 8 月 25 日 15:30 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 系 人: 陈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 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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