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09〕2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公开挂牌出让瓯海新城商务区D06-5号、D06-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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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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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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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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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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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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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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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
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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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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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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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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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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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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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
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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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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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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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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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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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规划条件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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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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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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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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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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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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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
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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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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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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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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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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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规划条件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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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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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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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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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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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不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并纳入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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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设政府保留价。
每个地块必须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投者参加竞投。
三、参加竞买对象及要求:
(一)由15家(含15家)以上的企业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由15家(含15家)以上企业、自然人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投资协议书(协议书内容要明确拟成立的新企业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明确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前办理该地块所有手续的被委托人等事项)。
(二)对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和联合体拟成立的新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建筑面积在3万至5万平方米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联合体要把与竞投开发量相对应的注册资金数额足额存入银行,等项目公司成立后专项用于注册资金。
(三)所有参加竞投对象均须提供资信证明或银行信用证明。报名企业提供企业登记证明相关材料。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须提供护照、境外居住证明等。
(四)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开发权后,须在温州市瓯海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投资开发经营。
(五)竞买者参加报名必须先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审查资格条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后方可予以办理报名手续。
四、参加竞买者应当在 2009 年 6月 30日至2009 年 7 月 27 日下午5 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属联合体的,须带联合申请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申请各方的有效证件、银行资金证明、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拟成立的新企业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和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前办理该地块所有手续的被委托人等事项)。
五、竞买人须缴纳竞买地块保证金(见上表),竞买人须在 2009 年 7月 27 日下午 5时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六、瓯海新城商务区D06-5号地块挂牌出让时间:2009年 7月 20 日上午9时至2009年 7月 29 日下午3时。
瓯海新城商务区D06-6号地块挂牌出让时间:2009年 7 月 20 日上午9时至2009年 7 月 29 日下午3时40分。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缴入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 郑先生
0577-88151126 池女士
0577-88522079 陈先生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 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〇〇九年 六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