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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点燃新房 损失无人理赔
来源: 北京晨报 微博 手机版+二维码
温州房网 https://www.0577home.net 更新日期: 2008/04/25 10:35 点击: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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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情侣将新房装修完毕,就等着在“五一”办婚礼了。不料,一场大火把新房付之一炬,新买的液晶彩电、羽绒沙发等家具、电器全部化为灰烬。原来,是春节期间燃放的烟花爆竹引发了这场“悲剧”。昨天,房主宁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找不到放烟花的人,他至今索赔无门。

      春节外出探亲 新房变成灰烬

      昨天,记者赶到宁先生位于三环新城的新房,看见工人正在粉刷客厅的墙壁,而卧室的门上还留着着过火的黑色痕迹,红色的木地板也被大火熏成了黑色。“在火灾中,这间卧室是损失最小的地方。”宁先生说。

      回忆起事发的情形,宁先生用了“恐怖”一词来形容。大年初二,宁先生正在外地探亲,突然接到邻居发来的一条短信——“你赶紧回来,家里发生火灾,东西几乎都没了。”不知所措的宁先生急忙返回北京。一路上,他不停地琢磨着是什么原因引发了火灾。

      “家里的景象就像恐怖片。”宁先生说,当时防盗门是开着的,他走进屋里,看到厨房、卧室、客厅、卫生间的墙上几乎是一片漆黑,地面上堆了厚厚的一层黑灰,他和女友新买的液晶彩电、羽绒沙发、窗帘等家电用品全部化为灰烬……

      最令他心烦的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在火灾中损坏了,里面存有他的项目计划文书。“这些文书不可复制,价值没办法用钱去估量的。”宁先生说,这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不仅如此,宁先生与女友的婚礼也因此不得不延后。

      烟花引发火灾 苦于索赔无门

      住在宁先生家隔壁的邻居至今对这场大火仍心有余悸。她告诉记者,除夕当晚12时多,她和家人打算下楼燃放烟花爆竹,刚一打开屋门,滚滚的黑烟就窜了进来,熏得她和家人睁不开眼睛,没办法,一家人只能退回屋内,关紧了屋门。随后,她赶忙拨打了119。

      过了一会儿,消防队员赶来扑灭大火。

      “这场火灾使我损失了30余万元。”宁先生说,他从消防部门了解到,这场火灾是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从他家的空调间燃起,然后蔓延到整个屋内。

      事发后,宁先生曾经找到小区物业协商处理此事。但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物业疏于管理,却说自己没有责任,不肯赔偿。”宁先生说,除夕当夜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是不特定的,他根本就无法找到“肇事者”。现在,他和女友苦于索赔无门。

      事后如何处理 物业不作表态

      记者就此事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客服部的主管闫先生说,他知道宁先生新房发生火灾一事,但是,不方便向记者说明有关细节。记者追问:“物业方面对火灾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此事?”“我没法回答这些问题,你留下联系方式吧。”记者只得留下了联系电话,但是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对方仍然没有做出回复。


      律师观点

      物业若有过错 

      可以向其索赔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马建洪律师认为,确定一般侵权赔偿责任,首先应当确定侵权责任人,即因其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人,其次,该行为应有过错和违法性。

      如果房屋因他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损害,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是侵权责任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应视物业公司对火灾的产生及损失扩大是否有过错来决定。如果燃放发生在本小区以外,或者物业公司在本小区内对燃放烟花爆竹做出适当的安全警示等行为,尽到安保义务的,物业公司对火灾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得知起火后没有及时报警,或者因物业公司原因延误消防队扑救工作的,物业公司应当对火灾进一步扩大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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