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回复:张女士应先到我中心四楼资料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然后到有关平面媒体刊登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再由双方持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遗失补办报告和报社遗失声明样张到我中心2号窗口登记。受理之后,由经办人审查证件并出具登报联系单,再到媒体刊登遗失补发公告,自刊登之日起6个月为征询异议期限,工作人员还要到房屋现场张贴遗失公告、拍照记录,并由社区居委会在公告记录表上签署意见。征询异议期间无异议后,将予以补发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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