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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拒盖章 住宅商用遇坎
来源: 北京晨报 微博 手机版+二维码
温州房网 https://www.0577home.net 更新日期: 2008/04/09 10:34 点击: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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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用住宅开公司,但居委会不给盖章!”昨日,家住崇文区东花市小区的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工商部门虽允许在规定范围内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但居委会却拒绝为其出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崇文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利益关系人具体范围很难确定,如何执行“住改商”还要与工商部门进一步协商。

      据王女士讲,去年年底,她注意到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开始实施。“其中规定,住宅楼改为经营性用房,需‘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了解之后,她便有了将住宅用于开公司的想法。“本月初,我到居委会开证明文件,但被拒绝了!”王女士表示,自己很“纳闷”:“工商部门放行,居委会又‘设卡’,难道‘住改商’行不通?”除王女士外,家住朝阳区豆各庄乡的陈女士也对记者讲述了类似的经历。

      记者随后拨打了东花市小区居委会的电话。其工作人员称,根据上级要求,个人住宅办理工商登记并不在居委会盖章事项范围内,因此暂不能办理。记者又电话咨询了崇文区民政局社区办公室。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执行方法“还要等待与工商部门协商之后才能确定”。崇文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因“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签字”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居委会的工作不好落实,住宅办注册成了难事。朝阳区豆各庄乡政府民政科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也在等待上级部门颁布实施细则,在此期间“我们只能告知前来办理相关事务的居民‘再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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