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只收钱不作为,车在小区内已连续被划伤4次无人管。”3月24日,银川某小区业主高女士为向物业讨个说法,将轿车横停在小区门口。
据高女士讲,3月24日早晨,她发现刚修补好几天的车又被划伤,物业公司人员称监控录像没有看到是谁划伤的,无法处理。而且她家的另一辆车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物业称如果车在地下停车场被划伤,物业也不负责。因无法接受这样的答复,高女士一怒之下将车横在小区大门口。当日17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只见高女士的车仍挡在大门口,车窗上贴有物业管理处的提示:车主这样做妨碍了其他业主,希望将车停在其他地方。
据该小区物业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宋经理介绍,该物业是二级服务标准,在小区内设有监控摄像头,因为涉及到业主的隐私问题,所以摄像头只负责监控各个路口,而高女士停车的地方不在监控范围之内。高女士每月交的120元是泊位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只交泊位费汽车受损物业不担责,如果业主另交了泊位费一倍的看管费,则业主车辆受到损失由物业承担,但考虑到业主的实际情况,目前银川市的各个物业公司几乎都不收取看管费。另外,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将停车场的泊位租给业主,而物业只收取58.5元的能源清洁费,因此车在地下停车场受到损失与物业公司也没关系。宋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已根据业主提供的线索追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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