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物业费涨价 中原区教师住宅小区业主拒交 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昨日一早,在长春市青年路的教师住宅小区告示栏里以及各居民楼门口,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张贴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在3日内撤出。然而让业主不解的是,通知刚贴出不久,就立即被物业公司的人给撕掉。
贴通知要求物业3日内撤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春市青年路的教师住宅小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曹大爷说,最近他们小区的长春市宏达物业有限公司提出,将物业费用每平方米0.3元涨到0.5元,引起很多业主的不满。
曹大爷说,居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一直都很不满意,最让居民感到不满意的是小区供暖。因为小区的供暖单位和物业公司同为长春市宏达物业有限公司,小区经常间歇供暖,并且低温运行。居民多次找到物业,供暖不好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最近物业公司提出涨物业费,更激化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业主委员会召开大会,决定罢免物业公司。随后业主委员会贴出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在3日内撤出。
居民说,“对物业服务机构,业主依法有权更换,同时,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表示,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他们才有炒掉物业公司的想法。
刚贴上的通知就被物业撕掉
记者在该小区,见到要求物业公司在3日内撤出的通知。曹大爷和几位业主说,通知是他们一大早贴的,但是刚贴上不一会,就被物业公司的人给撕掉了。对此,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曹大爷说,他们在2月25日晚上召开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听说研究罢免物业公司的事,不交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钥匙,无奈业主只好在外面开了大会。
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发现大门锁着。曹大爷说,物业公司经常找不到人,不过他们已经正式通知了物业公司经理要罢免物业公司的事。不管物业公司是否对他们做出答复,他们都会按程序罢免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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