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前停车每月要交停车费,但要是发生意外物业却不管。”业主张先生觉得这钱交得“很冤”。
张先生家住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家属院,2月26日,他一下楼发现自己的车窗被贴上一张催交停车费的通知。通知上说,院内有车的业主,2008年如未交纳停车费,需“速到物业公司交费”,3月1日起家属院将凭证件出入。通知落款是“安装公司物业公司”。
令张先生生气的是,他去交纳停车费时被告知,如果车辆在停车期间有任何受损甚至丢失的意外发生,物业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交了停车费,有意外他凭什么不管?”张先生表示不解。
记者昨日在该家属院看到,院内的车都随意停在楼与楼之间的路上,地面上没有用线划出专门的停车位。记者在院内转了近三个小时,也没发现有保安巡逻。
张先生说,去年他交了一年的停车费,可物业公司根本没安排保安巡逻,家属院里自行车、电动车经常被盗,即使把汽车停在自家门前也不放心。
通过询问,该家属院多位业主都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家属院共11栋楼,近百辆车,物业公司每个月在停车费上就可收入3000多元。“可他们开的都是白条,根本不给发票。”
昨日下午,该家属院东门门卫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集体旅游”了。
郑州市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伟认为,物业公司既然收了钱,就要对车辆的保管负责,保证车辆停放安全。业主车辆若发生被盗等意外情况,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Copyright © 2002-2024 www.0577hom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房网市场 版权所有 E-mail:info@0577home.net |
浙ICP备050434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