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07120607
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桥下镇六岙村49省道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要求
1、地块位置:桥下镇六岙村49省道旁。(具体详见征地图)。
2、地块面积:总用地面积为766平方米(计1.149亩),规划建设用地(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766平方米(计1.149亩)。
3、经济技术指标:
(1)、建筑总面积<191.5平方米,容积率<0.25,建筑密度<12.5%,绿地率≤20%,建筑层数为低层。
(2)、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关于桥下镇六岙村1.149亩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规建[2007]57号)有关规定执行。
4、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加油站用地)。
5、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方式:挂牌;使用年限:40年。
6、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起始价为54.5万元;保证金为2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
(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为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的企业。
(2)、必须取得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3)、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
(4)、法律另有规定和本县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除外。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及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月9日下午4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三楼)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交纳者需与提出竞买申请人的名称相一致,并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报名时须携带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时,另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挂牌(报价)的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11日上午9点正。
2、挂牌地点: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3、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1月9日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买成交者所交保证金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所交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法人需携带加盖公司财务章的地税统一收款收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综合科(2)办理。
六、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保证金帐户: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帐 号:1203074629000000327
七、其它事项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0577–67269815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0577–67255446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yjzbtb.cn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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