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讯 去年年底,市民江某在某公司看房时,巧遇前来登记房源的市民何某。一个要买,一个要卖,两人一拍即合。正好当时经纪人不在,两人遂私下成交了市区文化路附近一套建筑面积为60多平方米、总价26万元的二手房。
由于该房是卖家何某单位的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属划拨性质,并做在何某所在单位的总证名下。一开始,江某觉得反正房子买来自己住,加上手头一时也拿不出钱交土地出让金,所以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分割手续。
后来江某听了家人和朋友的话,觉得还是把土地证办出来更牢靠。然而,当他跟卖家何某联系时,何某却以办理土地证分割手续很繁琐,要占用他不少时间为由,要求江某再付一万元。江某没办法,最后两人讨价还价,商定以5000元了结此事。
对于此类房产首先应当明确,政府是否允许买卖。如果允许,即可进入市场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将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一并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很可能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后,通过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江某这5000元也就算自己考虑不周所付出的代价。
一直以来,二手房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买卖双方既可通过中介签订买卖协议,也可自行交易。在自行交易的过程中,因二手房交易双方事先考虑不周,约定不明,事后带来麻烦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专业人士提醒您,买卖房屋不要轻易私下交易,最好找知名度、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不但能找到适合的房源,而且在交易程序上更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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