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土地出让公告2007(15)
地块编号:E-10-1
所属地区:浙江
位 置:平阳经济开发区府前路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形式:挂牌
面 积:607
开始日期:2007-10-22
截止日期:2007-10-29
详细内容:
平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7)第15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拍卖出让平阳经济开发区府前路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地 块 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面积(m2) 商业面积(m2) 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E-10-1 607 商业、住宅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680 ≤95 50 301.27
E-11-1 556 商业、住宅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525 ≤156 50 256.82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注:出让地块设保留底价。
二、出让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为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2、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07年10月22日上午9时至2007年10月29日下午4时正止(工作日)到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公开出让有关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29021032811。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
3、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拍卖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上午9时正,拍卖地点在平阳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5、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企业数少于3家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07年10月30日上午9时至2007年11月13日下午4时整止(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2日下午4时整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三、拍卖出让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3812016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63193022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