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8日开始,郑州市区内低收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如果符合条件,可申请2006年度贷款贴息,一年最多可返还2000元贷款利息。
据介绍,郑州是河南省首个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开户、贷款购房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所购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申请人家庭只有一套住房;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还款无恶意违约记录;申请人上一年度年收入(已婚家庭为夫妻双方年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公积金支取规定中所列的九种重大疾病,造成还款困难的。
据悉,截至目前,郑州已有36765户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达1.74亿元。据测算,郑州市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家庭在2000户以上。
郑州市公积金贷款贴息,采取按年申报的方式,即在每年最后3个月,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发放上一年度的贷款利息。今年受理申请的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经过调查、审核后,12月公示结果、发放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