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1日-30日向市民公示《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从两个《实施办法》来看,广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从“双特困户”扩大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将有所收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18287元。
这两个《实施办法》首次运用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首次限定家庭资产限额以及申请前5年没有买卖房产等条件,首次采用评分轮候机制,经济适用房入住5年后要缴纳与商品房差价的80%方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