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洞头县人民政府批准,洞头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07年10月8日上午8:30至2007年10月20日下午4:00时止的工作日,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县大门镇美岙村(马岙潭度假村)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位置
马岙潭度假村地块土地座落于洞头县大门镇美岙村,东面正对着大海,南靠大山,北面连接大门镇环岛沿线公路,地势依山傍水,是大门镇目前岛上主要的旅游风景点。该地块区位条件较好,交通较为便捷,周边旅游资源丰富,是开发建设旅游度假村的理想之地。
二、规划指标、起始价及地块开发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4557平方米(合21.8355亩),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4米,允许建筑的总建筑面积≤14557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挂牌起始价为295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价值),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三、竞买者的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
2、凡在洞头旅游开发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元万以上,并对洞头旅游开发事业有贡献的企业。
3、凡在大门岛开发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拥有优先权。(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地块的竟买)
四、挂牌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该地块的竞买者必须于2007年9月17日至2007年10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提出竞买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与挂牌地块相关的资料(每份500元)。报名时须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竞买者如属国有公司的,还须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不计利息)。在2007年10月5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洞头县各家专业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详细情况参照挂牌文件。
开户单位: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洞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号:1103041101201000544894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五、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
踏勘时间:竞买者报名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带到现场踏勘
集合地点: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0577-63383908
陈先生(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7-63482026
张先生(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