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7)第13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挂牌出让鳌江镇兴鳌西路北首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鳌江镇兴鳌西路北首地块位于鳌江镇兴鳌西路与鸿达路交界处北首。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地块用地面积为716m2,建筑密度≤67%,容积率≤4.1,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900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04.35万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二、出让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为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
2、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07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07年10月18日下午4时正止(工作日)到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公开出让有关材料。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29021032811。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挂牌地点在平阳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挂牌时间自2007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07年10月19日下午3时整止(工作日)。
三、挂牌出让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3812016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63193016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网址: 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