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利用7个月时间,对全省非农建设项目闲置土地开展专项清理。
专项清理重点包括: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
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湖南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的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对工作不力,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将向全省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建设用地审批业务直至检查验收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