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海坛广场地下室车库(经营权)公开招租,规划车位个数75个,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已经温州市房地产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次公开招租项目的年租金市场价已经中介机构评估,并报市城投集团备案。
三、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股东之一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具有车库管理资质并有大型机动车停车车库三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报名时须提供之前机动车停车库承包经营合同等文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三年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及无不良记录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证明。参与竞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3.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竞得人无优先承租权。
6.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到百里西路工会大厦B幢3楼03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公告期内对应标的物有意向承租人报名的,则于公告期满后次日(如遇休假日顺延)举行增价式竞价会。如对应标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竞得。
1.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
原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竞价保证金冲抵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
(1)原承租人应在原租期届满日起1个月内与新承租人做好腾空、移交清算。原租期届满后的租金依据新成交租金标准计算,对于超过1个月仍未腾空、移交清算的,超1个月部分的天数按双倍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即逾期腾空期租金=应腾空当年日租金*2*延期腾空天数)。
(2)竞得人要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10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招租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业务联系电话:88223507 89992537
纪检监察电话:89992170
温州市房地产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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