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紧紧围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多措并举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在“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方面做到三个“专”:一是重点督促乡镇强化属地管理,全面梳理批而未供项目清单,制定具体的清理处置方案,严格落实“一地一方案”和专人负责制。二是针对部分重大项目或民生工程,及时与发改、住建等部门联系,开通专门绿色审批通道,切实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三是通过建立供地时限专题施策,对于项目业主逾期不来办理供地手续的,全部纳入盘活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制定盘活计划,确定盘活地块;对于绿化、道路及安全间距等代征地及无法单独利用的土地(边角地),按绿化及道路用地立项上报供地,予以消化一批。在“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方面做好三个“落实”:一是全面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积极督促用地单位尽快进场开工,属政府投资项目的,已经不符合城市规划或该项目已无必要实施的,要求业主单位限期主动申请收回土地,仍有必要实施的要限期实施建设,否则也收回土地;属非政府投资项目,属地乡镇要督促企业抓紧进场施工,如构成闲置的,我局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进行处置。二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实施项目用地信息现场挂牌公式制度,建立国土—乡镇之间的信息互通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审批流程优化措施,对仍处于中间环节审批、图纸设计时间过长等原因造成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促使已供地项目尽快拿到施工证,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企业投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