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高新区HX-22-A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若非温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须在温州市登记注册,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住所即经营场所须在龙湾区境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新企业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若有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 个月。出让人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13700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套用房(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面积为804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7月23日10时30分至2018年8月14日9时0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10时30分至2018年8月10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736 陈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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