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半岛起步区A-11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申请竞买人资格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18年6月25日前向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见《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戈剑锋,联系电话:55875095),进入挂牌报名时间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18年7月12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经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法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外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向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申请资格审查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注册地变更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或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注册成立新企业(新企业须为由竞买人全额注资成立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出让人也可直接与全额注资成立的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地块网上挂牌时间:2018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3日9时00分。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18年7月1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19日17时00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18年7月12日。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55875079 胡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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