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17] 25号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城新区3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和要求: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本金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2、外地企业竞得地块后须在苍南县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内企业竞得后也可在本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3、该地块内须配建会议中心、展厅、科技研发中心和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其套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且不能分割销售。其余适用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其三层以上(不含第三层)最小分割单元套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苍南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苍南县矿业大厦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书》(苍南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将无条件与竞得人签订本协议),凭该协议和苍南县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出具的确认函以及《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2017 年 10 月 24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7 年 10 月 25 日 8:30 时至2017年 11 月 7 日 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7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 年 11 月 7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5 日 8:30 时至2017年 11 月 7 日 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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