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清市蒲岐镇西门街村D2-001地块(西门街村安置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蒲岐镇西门街村D2-0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7〕463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6068㎡(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商业建筑面积≤1650㎡。4、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5、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者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须知。
三、出让方式及竞价规则: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整数倍。竞买价溢价率≥50%的,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方可进行销售。竞买价溢价率≥70%的,转为竞投配建经济适用房,每次竞投以配建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进行报竞,以配建经济适用房面积高者竞得。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给蒲岐镇人民政府,配建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位置、套型在设计方案会审时予以确定。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 10月27日至2017年11 月8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8日10时,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1月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7 年10月 27日8:30至2017年11月10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付款期限: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882581 61882382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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