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案例答疑
案例 1
市民马先生,已婚,家住鹿城区。夫妻俩名下已有两套房,但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现在马先生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现在限购放开后,马先生能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解答:根据限购放开后的政策,房子可以买,但是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支持第三套房。
案例 2
市民李先生,已婚,家住龙湾区,夫妻名下有一套不到90平方米的房子,有公积金贷款。限购放开后,李先生能否再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
解答:不行。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有一笔,不能同时有两套房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 3
市民王先生,未婚,家住苍南县,他个人名下在苍南有两套房。限购放开后,他能否在温州市区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房?
解答:不行。限购放开后,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要核查现有住房情况。王先生在温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的房子,都算在内。因此,他在苍南买了两套房子,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就会被认定为已有两套房。那他在市区再买一套住房,就等于名下有三套房,第三套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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