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正式出台了《瑞安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实施细则》,根据有关规定,该市瑞祥新区的1136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始申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可于即日起至9月15日止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据悉,瑞安市此次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位于瑞安市文庄路以南,绍箕路以东,院士路以北的瑞祥新区,共1136套。占地61.24亩,属高层建筑,套型建筑面积约70㎡。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该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周年以上;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家庭收入符合该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等条件。同时,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口册内的直系亲属也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均可视为一户“申请家庭”。申请人(或配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其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应与其子女的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符合申购条件可单独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单独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户口册、申请报告到所在社区(村)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及瑞安市区申请家庭收入证明,填写完毕后递交社区(村)(附相关申请材料),由社区(村)审核公示后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复审并公示汇总后报市房改办进行核准公示。
另外,符合该市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如放弃申请廉租住房(或已配租的廉租住房),可以申购本期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摇号,同时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但本次摇号不中的,按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记者 朱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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