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推广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的通知》显示,市区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即商品房网上销售)以来,已经通过“网上销售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5096份(套)、销售商品房面积56.69万平方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瑞安市、乐清市也已先后开展网上销售。市区和瑞安、乐清实施网上售房政策后,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为此市房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工作。
根据今年3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开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10日内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并提前3日将预售(开盘)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报网上销售管理部门,由网上销售管理部门在网上进行公示。另外,该办法还规定,对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可售房源),市民有要求购买的,房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售。房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能以预订、预约、订房号、内部登记、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进行变相预售。同时,我市还明确,房开的自留房源不能超过开盘楼盘总套数或总建筑面积的20%,其必须要在三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将转为公开销售。
此次,根据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永嘉、平阳、苍南、洞头、泰顺和文成等6县,实行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制度。在2008年3月1日前,各县所有新建商品房要全部实行网上销售,使用网上电子版的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停止使用印刷体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版本。
据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早日实现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各地要以《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为蓝本,制订各地的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各地的商品房网上销售政策,将和市区的政策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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