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滨海新区龙湾工业园A-02-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上述地块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温州综合测绘院测绘的G-2016-104号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其他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建筑方案须经龙湾区大建大美办公室审核通过;环保标准为产生挥发性有机溶剂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气车间跟居住、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须设置防护距离,项目需采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排放须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产值能耗指标值≤0.015(吨标准煤/万元)。
三、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申请竞买人资格由龙湾区政府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6月11日前向龙湾区政府提交初审申请资料(具体向龙湾区经信局报名,联系电话:86968736),具体资料要求见《龙湾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进入挂牌报名时间后,竞买申请人须于7月3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经属地政府初审通过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注册地在龙湾区外的企业(包括注册地在外地的企业和因温州城市东部功能区调整,注册登记地虽在龙湾区行政区范围内,但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摘牌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注册地变更到温州空港新区或在温州空港新区成立新企业(新企业须由竞买人全额注资成立)。并由该注册地为温州空港新区的企业作为受让方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在提交资格初审材料时同时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10日9时00分。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18年7月3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6日17时00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29日。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736 陈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
Copyright © 2002-2024 www.0577hom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温州房网市场 版权所有 E-mail:info@0577home.net |
浙ICP备050434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