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T08031902
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上塘镇后村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1、出让地块位于上塘镇后村鹅浦路西侧,中后村老人亭北侧。
2、总用地面积为2106m2(计3.16亩),净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551m2(计2.33亩)。
3、总用地范围内净出让用地范围之外的部分用地,其绿化及其它基础设施按规划要求由土地受让人负责统一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4、本出让地块场地已平整并已建围墙,其他设施由受让者自行负责。
二、规划设计条件
1、 容积率≤2.3,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 建筑层数:建筑裙房为三层,建筑总层数不超过六层。
3、其它设计条件具体依照《关于上塘镇后村出让2#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规建〔2006〕223号)规定执行。
三、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四、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为公开拍卖;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拍卖起叫价、底价及保证金
拍卖起叫价为89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2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拍卖设有底价。
拍卖成交额不包括地下建筑的土地出让金。地下建筑的土地出让金按中标楼面地价的20%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前另外收取(政府明确规定作为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人防地下室面积除外)。
六、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和在本县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除外。竞得人如是县外企业,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要求在永嘉县全额出资设立独立核算且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并由新设立企业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企业如在2个月内设立独立核算且有相应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困难的,由该竞得企业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该竞得企业须在永嘉县设立项目开发部,并承诺所有的税收在永嘉县缴纳。
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竞买资格的办法及时间
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可于2008年3月21日起到永嘉县上塘镇永兴路建设大厦三楼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索取出让资料。
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时间: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0日下午4时前,持企业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另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出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保证金帐户。竞买保证金交纳者需与提出竞买申请人的名称相一致,并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否则报名无效。
八、拍卖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4月11日上午9点正。
2、地点: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九、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买成交者所交保证金充抵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所交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携带已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综合科(2)办理。
十、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保证金帐户: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帐 号:1203074629000000327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永嘉县上塘镇后村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0577--67269815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0577--67255446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yjzbtb.cn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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