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7]128号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在苍南区域内取得轿车4S店经营意向书或轿车4S店授权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其他要求:(一)在苍南县区域内已取得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1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子公司,县内公司、企业竞得后也可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县内公司、企业竞得后也可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二)持有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须在取得授权书后1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县内公司、企业也可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3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7年 7 月 24 日8:30时至2017 年 8月 4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8 月 4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 年 8 月 4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 7 月 24 日8:30时至2017年 8 月 4 日15:3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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