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初已开始受理2016年度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今年的2月10日。
根据相关规定,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家庭,在2016年度内贷款无逾期记录的,均可携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另外,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申报的职工,还可通过12329热线预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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