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房网讯 2016年楼市政策可谓跌宕起伏,风起云涌。上半年的楼市政策,交易契税、营业税的调整和房贷首付比例降低是重头戏;下半年则是各地的限购限贷政策、国家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唱主角。那么2016年有哪些政策在影响温州楼市呢?下面跟着小编来一起回顾这一年来的楼市政策吧。
一、全国性政策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鼓励“新市民”购房需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层面的救市政策首次转向新型城镇化,意图打通农民工进城买房与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联系,找到共同的契合点使力。
房产广告新规则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一规定压制学区房的价格虚高趋势。
校区划分
2月23日教育部明确提出多校划片,意在缓解时下愈演愈烈的炒学区房现象。
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 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市场
从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在浙江,全装修住宅将走向普遍化、规范化,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也就是说,今后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住房租赁市场提速,鼓励个人出租房
5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现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个人出租房,允许商业房改租赁住房,给那些商业库存压力的城市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减缓商业市场高库存风险。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浙江出台要求:7月起幼儿园将成住宅小区“标配”
5月27日,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发改委共同制定了《浙江省住宅哪些小区可以建配套幼儿园》新规,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并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
加快住房租赁市场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政治局会议首提抑制资产泡沫
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今年首提“抑制资产泡沫”,并将矛头明确指向了房地产市场,明确提出不允许房企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浙江“八大措施”促楼市去库存
浙江省在7月提出了去库存的八项措施: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发改委:下半年将加大房地产去库存的因城施策调控力度
8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下半年将加大针对房地产去库存的因城施策调控力度。商品房库存较大城市,可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式促进居民购房。另外,还将鼓励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现有地产项目,通过品牌注入、提高住房品质等方式消化库存。
七部门联合发文整治“黑中介”
8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 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发改委: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9 月 9 日发改委再一次表态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不过在地方层面,放松类新政出台频次明显减少,从具体条款来看,土拍限价、暂停购房落户、重启限购、提高首付成为了最为常见的几类政策。
浙江印发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9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
30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区别
9月21日,全国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农业非农业区别。
“金九银十”多城下达楼市调控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从9月27日到10月5日这几天,杭州、北京、天津、成都、郑州、无锡、济南、合肥、武汉等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重启限购限贷。后来又有不少城市跟进楼市调控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 坚持稳健货币政策
10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房地产企业发债收紧
10月28日,上交所向各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下发了《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拟对房地产试行分类监管。且还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非所有住宅全装修
12月7日,浙江省住宅全装修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中主要明确了三部分内容:一、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二、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三、落实住宅全装修保障措施。
不动产登记16种情形减免收费
国家发改委12月12日称,已于近日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明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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