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8)136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用地A1、A4、A6、A7、A9、A10、A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投资强度 | 投标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要求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1地块 | 9289.6(13.934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4地块 | 6967.16(10.45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投资强度 | 投标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要求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6地块 | 7109.4(10.66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7地块 | 7570.2(11.35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投资强度 | 投标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要求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9地块 | 6996.3(10.49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10地块 | 6858.5(10.28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投资强度 | 投标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要求 |
| 龙港工业功能区印刷礼品标准工业园A12地块 | 7273.1(10.90亩) | 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礼品业) | ≤1.8且≥1.5 | ≤45% | ≤20%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 五十年 | 每亩/60万元 |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 200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三、凡具有生产印刷礼品业等项目且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已通过准入审查并经苍南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五、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3日至 2008 年8月20日,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六、申请人可于2008 年8月21日17:00时到龙港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准入评审申请。苍南县经贸局或县招商办将在 2008 年8月25日 16:00 时前告知其评审结果。七、通过准入评审的申请人可于2008 年8月29日11:30时之前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9日11:3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将在 2008 年8月29日 12: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08年8月29日15:00时至15:30 时在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投标, 2008 年8月29日16:00时在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 系 人: 陈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2008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