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近日获得市政府的批复。该规划明确目标:到2012年末,市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应达到41.8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约为27.9平方米,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 根据该规划,2008—2012年,我市政策性住房年均建设总量约为56万平方米,包括限价商品房在内的商品住房,年均建设总量约为224万平方米。
据悉,要完成上述目标,从今年起到2012年,需要投入8—9.3平方公里的住房开发用地。其中,年均住房开发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6—1.86平方公里,且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用地应大于开发总量的70%,政策性住房用地应保障年均37公顷左右的开发量。
该规划建议,在规划期内,我市要重点开发和整合旧城区、滨江商务区、城市行政中心区、龙湾行政中心区和瑶溪片地区、瓯海行政中心区和铁路新客站地区、七都、南白象、茶山以及滨海园区等区域,充分利用山地缓坡和围垦造地等土地资源,来建设城市住房。
据市统计部门的统计,2007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5.1平方米。